1月17日,李志在微博宣布诉《明日之子》侵权案判决结果为获赔20万,并表示将不会继续上诉。
2018年8月7日,李志团队发文表示:“截至今天,“明日之子”仍未对本次侵权进行公开道歉,团队已向法院提起诉讼。” 李志本人转发微博表示:“情况属实。”
微博@叁叁肆计划
李志发博表示因哇唧唧哇和腾讯承认侵权,但不认可赔付金额且未正式致歉,同时指出《明日之子》第二季第一期依旧在官网播出,并未下架,因此将起诉至法院。
7月9日下午,哇唧唧哇公司代表马昊等人与李志经纪人迟斌在上海进行首次会晤,就《明日之子》第2季第1期节目及《明日之子》巡回演唱会洛阳站演出侵犯李志著作权事宜进行沟通。
《明日之子》第二季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,翻唱了李志及其他音乐人的歌曲。李志于7月3日6点发微博写道:“7月1日一个叫“文静”的人发来邮件,表达了两点意思:刚刚找到我们的联系方式,没法提前得到授权;希望得到一系列眼花缭乱的授权。”对于《明日之子》,李志表达了三点看法:赔偿300万。100万是《明日之子》第二季的侵权费用,100万是年初毛不易老师的演出侵权费,100万给其他被侵权的音乐人;法庭见;不接受其他建议。